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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

回答时间: 2022-11-12 1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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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,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,努力完成任务。

2.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,对科研方向、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、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,组织实施、协调并定期检查。

3.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,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,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、谈判、签订合同,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。

4.拟订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,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。

5.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。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,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,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。

6.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、评奖进行初步审查,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,确定申报名单。

7.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、科研成果汇总、科研档案建设、教师科研分数计算、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査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学院科技服务、咨询、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
9.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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