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管理学院教学(副)院长工作职责
最佳答案
1、根据学校安排,组织制定本院的培养方案;制定、实施本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计划;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。
2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3、组织本单位精品课程、重点课程及课程网络资源的建设工作。
4、组织制定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、实验教学大纲、实习计划及实践教学专项计划,经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。
5、组织本单位自编教材的编写及教材的选用与评估工作。
6、负责本单位教学任务的落实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,考核工作。
7、组织本单位的教学研究工作,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、研究及实施。
8、组织本单位的示范教学、讲课比赛,提高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水平。
9、督促、检查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落实和教师教学规范的执行,完善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。
10、制定本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,做好实习基地制度建设工作。
11、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,抓好教风、学风、考风建设、及时处理本单位发生的教学责任事故。
12、加强对教学系的工作指导,定期召开会议布置、检查、研讨教学系工作,提高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质量。
13、组织作好毕业资格审查工作,协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做好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。
14、指导、检查、培训教学秘书工作。
15、在院长领导下,合理安排、使用好学院划拨的教学经费及各种专项经费。
16、协助院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。
17、完成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。